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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公司:
为做好华康公司在江西省内的品牌推广,助推新产品投放市场。现需制作一批品牌推广物料。现拟通过询价方式选聘一家广告合作公司。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报价条件及其他要求
- 符合《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的要求。
- 广告合作公司需具有以下资质:
- 具有对于所需物料的画面设计能力。
- 具有对于所需物料的制作能力,材质品质须符合行业标准。
- 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进行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加盖红章的复印件查看留存(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 本次询价限价24万元(含税),超过24万为无效报价。包含共计11个物料制作项。具体明细详见报价表。物料需符合行业标准,若未达行业标准,以废标处理。
- 广告合作公司需对此次所有物料画面进行设计,且具有此次画面的著作权,画面设计需改进至华康公司满意为止。画面内容需契合江盐品牌形象,最终定稿画面必须采用江盐公司品牌logo,并符合江盐logo使用规范,所需物料设计由华康公司确定后需制作样品至华康公司,由华康公司确定后方可执行后需工作,如不予配合以废标处理。
- 广告合作公司必须明确报价,若实际费用超过报价费用,则由广告合作公司自行承担。本次报价需包含物料寄送至华康公司旗下11家地市公司物料配送费用。
二、服务范围和内容
服务范围为根据国家发布的相关业务准则及按照约定时间完成设计及物料发货任务。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结束。
四、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项目结束后15 日之内由合作的广告公司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华康公司,华康公司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结算费用。
五、成交标准
在有效询价响应文件均符合本项目服务需求、质量等各项要求的情况下,以总价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人。询价响应人的报价和承诺经确认成交后,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六、相关要求
1、报价函(报价函样式见附件)需经贵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价有效期20天。
2、请将报价函及相关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报价表)扫描后请以快递形式邮寄到我司(地址:新建区长堎镇工业二路123号)。
3、报价截止日期2022年7月25日17时止。
4、联系人:熊长权 联系电话:15070821246
报 价 函
致:江西省江盐华康实业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为贵方提供制作品牌推广物料的询价邀请。 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 (询价响应人名称)进行与本次询价有关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询价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1、我方提交的本项目制作品牌推广物料的报价为含税价格(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上具体报价明细。
2、我方将按询价文件的规定履行服务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内容的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询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我方同意报价数量为预估值,实际数量可能会与预估值有偏差,具体以合同为准。
询价响应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名):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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